为贯彻落实《曲阜师范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相关相求,密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同党外人士之间联系的制度,增强党在党外人士群体中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提出如下细则。
一、建立健全了党委联系党外人士工作机制。首先,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党委建立联系党外人士工作例会制度,交流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选定办公室工作人员为联系党外人士工作联络员,加强工作联系与信息交流,及时通报重大工作进展。其次,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党委联系党外人士组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学术骨干和有关党外人士纳入联系范围,建立联系党外人士名单。
二、明确党委联系党外人士工作范围。首先,确定了普遍联系范围。凡在学科领域做出贡献的党外人士学者均被列入联系名单,通过学术交流、专题讲座等活动形式增强联系,促进交流。此外,在普遍联系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确保联系到有突出重大贡献的党外人士和其他优秀人才。
三、强化党委联系党外人士工作的措施保障。党委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院党委联系党外人士工作制度,确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党委联系党外人士工作,明确联系党外人士的范围、方式等内容。对已经出台的相关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加强制度间的衔接配套,提升各项制度的实施效果。